釋“《易》以感為體”
——兼論六朝易學詮釋中的玄佛融會
作者:谷繼明(同濟年夜學人文學院哲學系副傳授)
來源:《哲學動態》,2020年04期
時間: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庚子閏四月十一日丙子
耶穌2020年6月2日
摘要
《世說新語·文學》中殷仲堪與慧遠關于“《易》以感為體”的對話,可以稱為一個典範的思惟史事務。我們從中不僅可以看出玄學與佛學的交涉,並且通過剖析殷仲堪和慧遠各自對《易》與“感應”的懂得,并追溯“感應”的詮釋史,可以看到中國思惟中這個非常關鍵的概念是若何豐富起來的。慧遠釋“感應”有三層含義:作為因果報應的感,作為神識應物的感,以及圣佛度化眾人的感。這三種感應都可以在易學中找到相應的資源,而他的闡發也豐富了易學的內涵,進而啟發了理學家的思慮。
關鍵詞:殷仲堪;慧遠;感應;三教融會;易學;
陳少明將“思惟史事務”區分為兩個類型:一是構成思惟史影響的事務,二是有思惟價值的事務。就中國哲學研討而言,后者具有更豐富的價值。有思惟價值的事務之表現情勢,既非報道式語言,也分歧于論理式語言,卻具有豐富的思惟內涵和雋永的理趣,激發后來者的思惟活包養平台氣。1《世說新語·文學》所載殷仲堪與慧遠之問答,即是有思惟價值的事務。殷仲堪是玄學名流和天師道信徒,慧遠是年夜德高僧,兩人的相遇,便超越了普通的知識來往,而閃現出兩種文明和聰明的碰撞。原文謂:“殷荊州曾問遠公:‘《易》以何為體?’答曰:‘《易》以感為體。’殷曰:‘銅山西崩,靈鐘東應,即是《易》耶?’遠公笑而不答。”(《世說新語·文學》)這段文字似乎很簡單,但蘊含著豐富的信息。欲深刻懂得此段文字,起首需求了解殷仲堪見到慧遠為何提出這個問題。
一、殷仲堪的易學主張及所謂“銅山西崩,靈鐘東應”
對此事務的記載又見于《高僧傳》:“殷仲堪之荊州,過山展敬。與遠共臨北澗,論《易》體,移景不倦。見而嘆曰:‘識信深明,實難為庶包養女人。’”2按殷仲堪為荊州刺史是在太元十七年(398),故陳統《慧遠年夜師年譜》系其事于是年下。3
作為南朝知識界、思惟界的名流,殷仲堪具有兩重成分:一是清談名家,二是天師道的信仰者。他對玄學的喜愛,與其家學有關系。其祖父為殷融,從父為殷浩。殷浩尤負盛名,對“三玄”及王弼注、郭象注有深刻的掌握,同時又是玄學學者中較早對佛經進行閱讀、研討的人。《世說新語》引《殷浩別傳》謂:“浩善《老》《易》,能清言。”(《世說新語·文學》)然殷浩并未留下與《易》有關的文字,其他有關玄學的文章也未保留至今。不過殷浩與孫盛同時,并就易學問題展開過辯難,我們可以借孫盛來窺測殷浩的易學思惟。《世說新語》的劉孝標注引孫盛《易象妙于見形論》謂:
圣人知觀器缺乏以達變,故表圓應于蓍龜。圓應不成為典要,故寄妙跡于六爻。六爻周流,唯化所適。故雖一畫而吉兇并彰,微一則掉之矣;擬器托象,而慶咎交著,系器則掉之矣。故設八卦者,蓋緣化之影跡也;全國者,寄見之一形也。圓影備未備之象,一形兼未形之形。故盡二儀之道,不與乾坤齊妙;風雨之變,不與巽坎同體矣。(《世說新語·文學》)
嚴可均將此文稱作《易象論》,系在殷浩下,4實乃誤輯。朱伯崑也認同嚴說,來由是此文不贊成取象說,與孫盛觀點有差別。5不過仔細剖析此文,并不與王弼、殷浩的觀點雷同。具體可見王曉毅的辯駁。6孫盛在這里區分了幾個層次:變化(實相)-六爻(爻象)-具體的器物。風雨作為天然現象,是可見的無形之物,此之謂“見形”;而由陰爻陽爻所組成的巽坎卦象,謂之“易象”。“易象”是靈動無方的,可以表征許多同類型的具體可見之物。這其實是告訴讀者一種解讀卦爻象的方式,即不拘泥于具體可見之形,這個思緒似乎與王弼類似。然《魏志·鐘會傳》裴注曾引孫盛批評王弼的說法:
《易》之為書,窮神知化,非全國之至精,其孰能與于此?世之注解,殆皆妄也。況弼以附會之辨,而欲籠統玄旨者乎?故其敘浮義則麗辭溢目,造陰陽則妙賾無聞。至于六爻變化、群象所效、日時歲月、五氣相推,弼皆擯落,多所不關,雖有可觀者焉,恐將泥夫年夜道。7
對比兩處文字,我們可以年夜致得知孫盛以“易象”為焦點,既不滿漢《易》拘泥無形之物的見解,也反對王弼尋求更深層的“意”而疏忽“象”的見解。殷浩在當時的集會上反對孫盛,顯然不成能是回到虞翻等拘泥無形之物的立場;他反對孫盛,應是為王弼重視深層的“意”而辯護。此觀點可以獲得一個佐證:殷浩常與其叔父殷融談論,而殷融的著作有《象不盡意》《年夜賢須易論》。“象不盡意”顯然繼承自王弼的講法。殷融是殷仲堪的祖父,又是殷浩的叔父;而賡續王弼注《易》的韓康伯為殷浩的外甥,在當時與殷仲堪齊名。時人評論:“理義所得,優劣乃復未辨;然門庭蕭寂,竟然著名士風流,殷不及韓。”(《世說新語·品藻》)“王弼—殷融—殷浩—韓康伯/殷仲堪”這樣一個易學和玄學思惟的譜系,基礎是可以成立的。8
殷浩還研習佛學,湯用彤、潘桂明等都曾勾稽《世說新語》《高僧傳》等史料加以敘述。9殷浩接觸的和尚,有康僧淵、支道林、慧遠等。他曾與支遁并稱,是士年夜夫釋教徒的代表。10但殷仲堪似乎對于佛學并不像殷浩那么癡迷。有些學者雖然根據《世說新語》等記載,指出殷仲堪的升遷及與朝廷的來往曾以僧尼為前言,進而認為殷仲堪與釋教有很深的關聯。11但這畢竟僅僅是政治上的來往,未必能反應其思惟的皈依。所以我們對于殷仲堪,還是當起首重視他的玄學和天師道的思惟特點。田余慶指出,“東晉以來,江左社會中道教和釋教同步發展。接收道教、釋教崇奉的人,廣泛社會各階層”,道教與政治的關聯尤其親密。12《三洞珠囊》載殷仲堪:“少奉天師道,受治及正一,特別事法,不惜財賄。家有疾病,躬為章符,往往有應鄉人及擺佈或請,為之時行周救,弘益不少也。”13《晉書》本傳又記他:“少奉天師道,又特別事神,不惜財賄,而怠行仁義,嗇于周急。及玄來攻,猶勤請禱。”14這兩段文字里面有兩個關鍵詞:章(上章)符(符水)、請禱——完整是天師道的作風。陳寅恪據殷浩“妙解經脈”,推測仲堪的信仰天師道,不僅因他為天師道世家王臨之的女婿,也有殷氏的家傳,15或可成立。余嘉錫博引唐寫本陶弘景《本草集注序錄》“自晉世已來……江左葛稚川、蔡謨、殷淵源諸名人等,并亦研精藥術”如此,“乃知殷中軍果妙解經脈”。16劉屹更進一個步驟指出,殷仲堪信仰的天師道,未必就是三張五斗米道所演變的天師道:“王氏、郗氏和殷氏所奉的道教崇奉,不僅融會了東西部道教傳統,還容納了一些江南處所崇奉,是多種崇奉的混雜體。”17
我們對殷仲堪的學問佈景既然有了一個年夜致的清楚,那么我們便需進一個步驟思慮,當他問慧遠“《易》以何為體”的時候,想問什么呢?須知殷仲堪是有名的清談家,擅長辯難。據說殷浩精曉《四本論》,“忽言及四本,便苦湯池鐵城,無可攻之勢”(《世說新語·文學》);殷仲堪亦努力于此,故《世說新語》謂其“精覈玄論,人謂莫不研討。殷乃嘆曰:‘使我解四本,談不翅爾。’”(《世說新語·文學》)才性四本,不僅是一個人道論問題,在當時還被作為清談辯難的訓練題目。殷仲堪感嘆假如研討透《四本論》便能在論辯上更進一層,可知他喜歡論辯包養感情。他在這里對慧遠發問,生怕有讓慧遠說出一個謎底,然后加以攻難的意圖。“銅山西崩,靈鐘東應,即是《易》耶”的反駁即這個戰略的表現。但是慧遠的答覆,超越了殷仲堪的預料:“《易》以感為體。”殷仲堪不贊同,舉了一個“感”的例子加以反駁。這里要解決慧遠之所以“笑而不答”的關鍵,在于慧遠和殷仲堪對“感”的懂得有別。那么所謂“銅山西崩,靈鐘東應”的“感”畢竟為何呢?劉孝標注謂:
《東方朔傳》曰:“孝武天子時,未央宮前殿鐘無故自鳴。……更問東方朔,朔曰:‘臣聞銅者山之子,山者銅之母,以陰陽氣類言之,子母相感,山恐有崩弛者,故鐘先鳴。《易》曰:鳴鶴在陰,其子和之。精之至也。其應在后五日內。’居三日,南郡太守上書言山崩,延袤二十余里。”(《世說新語·文學》)
銅鐘的質料是銅,故銅山與銅鐘是統一氣類,所以“銅山西崩,靈鐘東應”屬于統一氣類的相感。《周易正義》對于氣之相感曾做過詳細的劃分:同類之感、異類之感。從存在者的等級而言,又分為三類:無識與無識、無識與有識、有識與有識。18此中尤其引到了“銅山崩而洛鐘應”,并歸為異類之感。根據劉孝標的注文,銅山與銅鐘之間發聲感應,屬同類之感。但無論若何,這種感應論以氣為基礎,即感應的機理是通過氣與氣之間的感化來實現的。
氣類相感的學說,在漢代頗為興盛,其奠定人之一即是董仲舒。《年齡繁露·同類相動》曰:“氣同則會,聲比則應,其驗皦然也。試調琴瑟而錯之,鼓其宮,則他宮應之,鼓其商,而他商應之,五音比而自鳴,非有神,其數然也。”19董仲舒昌言感應之說,重要是為了將人的德性與天然、社會的福禍順逆聯系起來:“美事召美類,惡事召惡類。天有陰陽,人亦有陰陽,六合之陰氣起,而人之陰氣應之而起,人之陰氣起,六合之陰氣包養合約亦宜應之而起,其道一也。”19此說在漢代具有典範性。陳侃理將災異類型區分為“感應論”和“天譴論”,以董仲舒屬“天譴論”。20但是這種區分只是現代人所建構的剖析模子,漢代的情況經常是混用、不加區分的。不止董仲舒,其他學者如翼奉也說道:“人氣內逆,則感動六合。”21又《鹽鐵論》載:“天菑之證,禎祥之應,猶施與之看報,各以其類及。故好積德者,天祐以福,符瑞是也。《易》曰:‘自天佑之,吉無晦氣。’好行惡者,天報以禍,妖菑是也。”22可見,《鹽鐵論》明確地將施報、感應、《周易》這幾個關鍵詞聯系起來。這種思惟延續到東漢末仍很興盛。鄭玄解釋《年夜學》“致知在格物”時說:“其知于善深則來善物,其知于惡深則來惡物,言事緣人所好來也”;孔穎達疏明確指出,鄭注依據了感應之理:“善事隨人積德而來應之,惡事隨人行惡亦來應之”。23
善惡與福禍的關系,恰是《易》的焦點問題。卜筮的目標,是為了預測吉兇悔吝。在這個過程中,前賢們開始超出卜筮的技術層面,思慮吉兇悔吝的本源,并將之與福禍相關聯。《系辭》說:“吉兇者,掉得之象也。”掉得即掉道與得道。《易傳》對《周易》卦爻辭的詮釋充滿了德性化的懂得。《系辭》說:“正人居其室,出其言善,則千里之外應之……出其言不善,則千里之外違之……言行,包養網心得正人之樞機,樞機之發,榮辱之主也。”“咸”卦的《彖傳》更是指出了“圣人動人心而全國戰爭,觀其所感而六合萬物之情可見”的事理。
《易》中的感應說,最淺顯的表達是“坤”卦《白話》:“積善之家,必有余慶;積不善之家,必有余殃。”這里的主體是“家”,亦即一個系列的傳承。一個人不僅在自我個體的時間上有連續性,並且在代際間也具有時間的連續性。責任的主體,雖然經歷世代的更替,卻堅持為一。所謂“父子一體”,就意味著分歧世代的一體。一個人早年作的善或惡,過幾年獲得回應,如獲得福報或懲罰,這樣的工作比較好懂得。而既然“父子一體”、世代一體,則在現代的倫理世界中,初代作善惡,下一代獲得福報或懲罰,亦是天然的事。假如責任主體上升到國家層面,則有公羊家的“九世復仇”說。這種報應說后來發展為道教的“承負”觀念。《承平經》載:“力積德反得惡者,是承負祖先之過,流災前后積來害此人也。其行惡反得善者,是祖先深有積蓄年夜功,來流及此人也。能行年夜好事萬萬倍之,祖先雖有余殃,不克不及及此人也。”24承負觀念仍可視為感應的一種情勢,故后來宣傳此觀念的著作《太上感應篇》以“感應”定名。
晚期道教的經典,如《承平經》《老子想爾注》,無一不脫胎于漢代思惟。兩部經典中,也都充滿了善惡報應和氣類相感的思惟。湯一介曾指出《承平經》以氣為基礎的感應說對漢代的繼承。25饒宗頤更是拈舉《老子想爾注包養網推薦》的“如治承平,符瑞皆動人功所積致之者”,及《承平經》“自古到今,善者致善,惡者致惡。此天然之術,無可怪也”,認為“此固西漢以長期包養來之符應說”。26
易學的氣類感應說,與方術之間存在彼此影響的關系。如郭璞論述風水與人的福禍時,也借助氣類相感:“蓋生者氣之聚,凝結者成骨,逝世而獨留。故葬者,反氣納骨,以陰所生之法也。”“經曰:氣包養網車馬費感而包養行情應,鬼福及人。”27風水的關鍵是聚氣,氣遇風則散,界水則止。分歧的氣類,對人的福禍有很年夜的影響。風趣的是,郭璞也用到了銅山、靈鐘的意象:“是以銅山西崩,靈鐘東應。木華于春,粟芽于室,氣行乎地中。”27郭璞是兩晉之交的人,影響很年夜,並且他在道教中的位置很高。《云笈七簽》所載郭璞事跡,以其為兵解,后為水仙伯,這更是以天師道的教義神化郭璞。殷仲堪信仰天師道,對郭璞的傳聞有熟習的能夠。
恰是基于此,當慧遠說出“《易》以感為體”時,殷仲堪立刻聯想到漢代的感應說。作為王弼學系統中的名流,他的反問是一種詰難。在魏晉的清談或論辯中,經常以妙者為優、粗者為劣。殷仲堪意謂:“《易》之道奧妙,若何是你說的這種粗物呢?”慧遠的“笑而不答”,意味深長,我們只要進一個步驟揭開慧遠之“感”的豐富意涵,方能讀出慧遠的笑意。
二、慧遠“感”之三義
南朝的釋教學者雖承認漢代感應學的“感”,但認為這只包養sd是粗跡。如宗炳《明佛論》謂:
夫《洪范》庶征福禍之應,皆由心來。逮白虹貫日,太白進昴,冷谷生黍,崩城隕霜之類,皆發自情面,而遠形天事,固相為形影矣。夫形無無影,聲無無響,包養價格則亦情無無報矣。豈直貫日隕霜之類哉,皆莫不隨情曲應,物無遁形。(《弘明集》卷二)
形影之感是最低級的,而漢儒所說起的人類社會之災異,在宗炳看來,也是這般。他認為,漢儒并未提醒出這些現象的本質,釋教則能洞達根源:一切這些,都本于人心之做作。在這里,我們看到了釋教所懂得的“感應”的第一層含義是因果報應。故宗炳接著說:“眾變盈世,群象滿目,皆萬世以來精感之所集矣。清心潔情,必妙生英麗之境;濁情滓行,永悖于三涂之域。”(《弘明集》卷二)
宗炳乃慧遠門生,可以推知,慧遠的“《易》以感為體”當有因果報應的含義。慧遠《明報應論》曰:
夫因緣之所感,變化之包養一個月價錢所生,豈不由其道哉。無明為惑網之淵,貪愛為眾累之府。二理俱游,冥為神用。吉兇悔吝,唯此之動。……罪福之應,唯其所感。感之而然,故謂之天然。天然者,即我之影響耳。于夫玄宰,復何功哉。(《弘明集》卷五)
“感”除了用來解釋人所種之因能感應其果報之外,還可用來說明人類之所以墜進因果輪回中的機制。以釋教名相來說,墜落是因為“無明”及其因緣;以感應理論來說,則是神的不成名狀的墮落。神因為情偽而包養情婦產生識,情偽的水平分歧,故識有精粗之別,所謂“偽有累神,成精粗之識”(《弘明集》卷二)。如堯就是識之精者,紂就是識之粗者。識產生之后,具有了獨立性,附著于神,就比如污垢附著在鏡子上。但識畢竟是屬包養犯法嗎乎精力性的東西包養價格ptt,所以不論精粗,皆不會隨形體消滅而消滅。識的產生,意味著神的墮落,這個聯動的機制一旦開動,則其他感應也隨之而來。因情識而生,且與情識同時而生的,即是形。有了形,就有了肉體上的存亡;而這存亡,即是更廣泛的輪回中的一部門。宗炳說:“情構于己,而則百眾神受身。年夜似知情為生本矣。……今以情貫神,一身故,情安得不復受一身,存亡無量乎。”(《弘明集》卷二)人的肉體雖然逝世失落消散,但因無明而成的識卻還在。以瞽瞍之惡,卻能生出舜這樣的賢人,恰是因為瞽瞍之識粗、舜之識精,兩個識之間并不存在著生與被生的關系,只是舜之識恰好附著在了瞽瞍兒子的肉體上罷了。舜之識精,發心善,故有善報;桀紂之識粗,發心惡,故有惡報。小林正美將感應分為兩種,一是因果報應的感應,二是外界事物與人內心的感應。28我們經過以上剖析可見,兩者其實是對待因果感應說的分歧角度罷了。
慧遠說:“無明為惑網之淵,貪愛為眾累之府。二理俱游,冥為神用,吉兇悔吝,唯此之動。”(《弘明集》卷五)這是將報應的吉兇禍福與包養故事《易》的“動”“幾”概念聯系起來。按《系辭》說:“吉兇悔吝,生乎動者也。”所謂“動”與人之行為的得掉、善惡相關聯。在《周易》那里,人的行為與后果之間構成了一種感應的關系。慧遠則接過《周易》的主題,將吉兇悔吝樹立在更內向、精微的情識感應之上。不獨慧遠這般,支道林的門生郗超亦有如是觀點:“凡慮發乎心,皆念念受報。雖事未及形,而幽對冥構。夫情念圓速,倏忽無間,機動毫端,遂充宇宙。罪福形道,靡不由之;吉兇悔吝,定于俄頃。……豈唯言出乎室,千里應之;莫見乎隱,所慎在形哉。”(《弘明集》卷二)“機動毫端”,即《系辭》的“幾者動之微,吉之先見者也”,而后面的言說更是援用了《系辭》通過“鳴鶴在陰”以說感應的意思。許理和曾指出,郗超的《奉法要》“能反應出當時這些人對釋教的懂得或誤解……若何把這些新獲得的知識整合到中國人傳統的世界觀中”29。是以,《奉法要》為中國傳統感應說從頭奠定以釋教報應說,這在當時具有典範性。
慧遠、宗炳等以“報應”解“感應”,已經很奇妙。但佛學之復雜,不僅于此。假如說消極意義的“感”是用來說明報應的話;那么“感”還有一層積極的含義,即徹悟后的圣或許佛為教化世間、挽救凡俗發生的感應。前者是情識之感,后者是神慧之感。
在宗炳看來,舜情識雖精,卻難免無情識。無情識,便還未能畢竟。這就決定了儒家現存典籍里最高位階的圣人,仍非畢竟,仍擺脫不了情識,無法脫離輪回。佛則是在情識精煉的基礎上再進一個步驟脫離情識,復歸純粹的神,此之謂法身:“無欲欲情,唯神獨映,則無當于生矣。無生則無身,無身而有神,法身之謂也。”(《弘明集》卷二)這個狀態,又稱作泥洹,亦即涅槃:“習漸至盡,而窮本神矣,泥洹之謂也。”(《弘明集》卷二)
此時的法身,亦即神,雖然已超出了低級的識而得涅槃,但并非完整脫離了世間的事物和俗法。相反地,神能轉物而不為物所轉,應物而不役于物,故與物呈現出一種既超脫又相即的關系。慧遠說:“神也者,圓應無生,妙盡無名,感物而動,假數而行。”(《弘明集》卷二)神與物的這種關系,是分歧于“識-物”的別的一種感應關系。神是清凈湛寂的,但能設便利。外物來時,神能當即隨時而應,如明鏡照物。這種關系,在關河一系的義學和尚那里,呈現為虛心與實照的關系。僧肇《般若無知論》謂:
夫有所知,則有所不知。以圣心無知,故無所不知。不知之知,乃曰一切知。故經云:“圣心無所知,無所不知。”信矣。是以圣人虛其心而實其照,終日知而未嘗知也。故能默耀韜光,虛心玄鑒,閉智塞聰,而獨覺冥冥者矣。30
呂澄認為《般若無知論》的宗旨是“虛心實照”:“因為心有所取著,就會有不全之處,若無所取著構成的知便是無知、虛。諸法看起來有種種抽像,但都是樹立在自性空上的,所以畢竟還是無相。”31從最基礎來說,此處所謂的感應,是神對于物的不離棄而又不執著的狀態。王仲堯即認為,慧遠所認為的“感”就是般若學的“不貳法門”義。32
神與物的感應,以及“虛心”與“實照”,在《周易》中有一很是恰切的對應,那即是“肅然不動,感而遂通全國之故”的“寂-感”形式。僧肇本身也是這樣講的:“內外相與以成其照功,此則圣所不克不及同,用也。內雖照而無知,外雖實而無相,內外肅然,相與俱無,此則圣所不克不及異,寂也。”33慧遠、僧肇等講“寂-照”,《周易》講“寂-感”,兩家的名相相格,便有了彼此融合的說法形式。六朝寫本《講周易疏論家義記》直接用“寂-照sd包養”來解釋《易》的“寂-感”,如謂:“至理無跡,動寂無二。故可動之理,舉六合而難閉;應寂之道,開六合而叵見。”34又謂:“正人之行,體道不息,天然而然,無物相與,湛寂不動,乘游變化,故言自強不息也。”34所謂“動寂無二”亦即“寂感不貳”,這種不貳必定請求不成以將寂與感看作修行的兩個階段,而是即寂即感或即寂即照,所謂“周流六虛,動而沖寂,與事相冥,不與物離”34。
基于這種關系,就產生了佛法的教化問題。從現實來看,多數人還是為情識所困而墮在輪回;但修道之人通過不斷煉情識,包養網推薦最終可以開悟而得法身、復歸其神,某種意義上可謂之成佛。此時的佛,并不是因已解脫而拋棄陷于情識的眾生,而是基于“寂-感”的形式往應物,往傳染感動眾生。可以說,“寂-感”形式的轉變,體現了中國義學從小乘向年夜乘的轉變。宗炳說:
所謂感者,抱升之分,而理有未至,要當資圣以通,此理之實感者也。是以樂身滯有,則朗以苦空之義;兼愛弗弘,則示以投身之慈。體非俱至,而三乘設;分業異修,而六度明。津梁之應,無一缺乏,可謂感而后應者也。(《弘明集》卷二)
在宗炳看來,佛成績之后并非遺棄眾人而往,而是有著度化眾人的責任,此即感應。同時,這個形式也解答了另一個牴觸或疑問:
雖復禮義熏身,高名馥世,而情深于人,志不附道。雖人之正人,而實天之君子。靈極之容,復何由感應?……然則粗妙在我,故見否殊應。豈可以己之不曜于光儀,而疑佛不見存哉?(《弘明集》卷二)
有人會懷疑:假如佛有慈善之心以度化世間,為何世間仍有災厄和困惑之人。運用寂感和感應的事理,便可懂得:佛以其肅然之心照物,唯順遂物之來感,而后報物以應,亦即相應的教化。即使如伯夷,雖然是難得的正人,但因為志不向佛道,故無法相感,即無法得應,因之不克不及見佛。感應的發生,是以不是佛主動地、一齊地給一切人施舍其度化,而是講究對機和緣法。
三、“笑而不答”
綜上,我們看到了三種類型的感。假設有兩個神,分別稱作神1與神2,神1因為偽而產生了情識,由此有了形體,此時它與物發生感,于是蒙受相應的業力,這樣的報應過程,是第一種感。神2未為情偽淨化,或許淨化之后能煉精返神而成佛,此時他與外物的關系不再是報應輪回的關系,而是物來順應的關系,此即“肅然不動,感而遂通”,這是第二種感。同時,神2面對同樣具有神的眾生(如神1),通過感應的關系,加以教化和引導,使他們也能復歸其神,這種教化,即是第三種感。在釋教看來,神1、神2不過是便利的化名和分別,究其實亦不過是一。
以上三種紛繁復雜的變化,代表了世間與降生間、迷與悟、業力流轉等無窮無盡的內容。此中既有吉兇悔吝,又有徹悟與天機,可以收攝為一個“易”字,宜乎慧遠要說“《易》以感為體”了。同時,“銅山西崩,靈鐘東應”,顯然僅是第一層報應世界中比較低真個一種感應。
面對殷仲堪的懂得,慧遠只好“笑而不答”。這里的笑不應解讀為對殷仲堪的譏笑,而是有豐富的意味。張文江在解釋《列子·仲尼》時,即曾引此條以證《列子》彼處。35《列子·仲尼》記載了兩個圣人,一是顏回稱贊孔子“廢心而用形”;二是老子的門生亢倉子自述能“體合于心,心合于氣,氣合于神,神合于無。其有介然之有,唯然之音,雖遠在八荒之外,接於眼前之內,來干我者,我必知之。乃不知包養sd是我七孔四支之所覺,親信六臟之知,其自知罷了矣”,魯侯將之告訴孔子后,孔子“笑而不答”。36錢鐘書在解釋此條時說:“包養價格按《莊子·田子方》:‘仲尼見之而不言。……曰:若夫人者,目擊而道存,亦不成以容聲矣。’一笑一默,都將孔子寫成彼法中人;其不言亦似凈名之沉默(《維摩詰所說經·進不貳法門品》第九),其淺笑亦似迦葉之破顏(《年夜梵天王問佛決疑經》,參觀智昭《人天眼目》卷五)。包養甜心網”37張文江則謂:“亢倉子‘體合于心’如此,此虛其體乃虛其心,乃消物我之質礙,猶‘《易》以感為體’;‘其有介然之有’而‘我必知之’如此,此迅捷之感應,相通‘銅山西崩,靈鐘東應’。彼言物,此言人。笑而不答,猶唯識所謂證自證分,自知其知也。”35這種釋讀將兩處文字彼此融解,消解了殷仲堪與慧遠的張力,對于會通易學與佛學,頗有啟發。不過筆者從思惟史的角度來對待這一問題,故要采取擴年夜二人張力的思緒。
按張湛注謂:“亢倉言之盡矣,仲尼將何所云。今以不答為答,故寄之一笑也。”36即孔子的“笑而不答”表達了對亢倉子的默會與批準。但是《世說新語·文學》此條的慧遠“笑而不答”,以落第30條竺法深對于孫綽的“笑而不答”,都有因雙方不在一個層面和境界而無法答覆的意思。慧遠自己深得感應之理,亦頗通度化之道。殷仲堪問慧遠,猶如賢人叩圣,輕敲小鳴,年夜扣年夜鳴。鳴與不鳴,要看二人之心能否有感,這即是機緣。殷仲堪既未能感慧遠,慧遠亦不用應以甚深之道;然既有問,不成不應,故慧遠報之以笑,以期仲堪自悟。禪言所謂佛陀拈花,眾人沉默,唯有迦葉淺笑以應,此笑是他心相感之笑;慧遠之笑則是權設之笑,其跡雖同,其所以跡則有別。
同時,感應之道,除了低層的報應,還有煉神解脫的一方面。到了究極法身之地,天然是言語道斷,不成說的。此時只如《系辭》所謂“默而成之,不言而信,存乎德性”了。“《易》以感為體”,是說出的教法;而其功夫和體認,則以默為宗。所以《易》既說“感”,又說“默”。慧遠以易理通佛理,以為若體會感應之道的全體年夜用,亦唯有默而成之罷了,故不答。不答,便是希冀殷仲堪能自悟,不滯于情識,返歸本身本來之神。但若完整不答,未必能起到誘掖的後果,故他又權設淺笑,給殷仲堪保存了向上接引的一機。
女大生包養俱樂部四、儒家感應說的豐富與深化
筆者曾指出:“六朝時期的哲學文本,經常具有一種特別的表達方法,這種方法在部分所呈現的義理,具有玄學、佛學等多方面的能夠性。這種‘格義’似乎是一個消極的稱包養網車馬費謂。但是也恰是在這種含混和配合分送朋友之中,蘊含著豐富的意蘊和新義理生長的能夠性。”38釋教學者將《易》的感應與佛學的義理互釋,不單豐富了佛學本身,也豐富了易學。在韓康伯的《易》注中,我們發現了與慧遠類似的論述。他解釋“陰陽不測之謂神”時說:“至虛而善應,則以道為稱;不思而玄覽,則以神為名。蓋資道而同乎道,由神而冥于神也。”39慧遠等也經常運用“冥神”的觀念,如:“不以情累其生,則生可滅;不以生累其神,則神可冥。冥神絕境,故謂之泥洹。”(《弘明集》卷五)不過慧遠的冥神是證得涅槃,使神識脫離于存亡輪回,韓康伯未必有這樣的意思。況且韓康伯比慧遠長兩歲,又早卒40,其注《易》時,慧遠尚沒有這么年夜的影響力,故他未必遭到慧遠的影響。是以毋寧說,“冥神”的概念為玄包養ptt學所發明,而后來被釋教賦予了新的意義。因為包養網dcard玄、佛共享了良多雷同的名詞,這些名詞背后的分歧內涵,也彼此滲透和融會。
在儒家的易學詮釋中,“感應”也不僅僅局限于氣類相感或許余慶余殃的說法,而是同樣具備豐富的內涵。起首從低層次來說,隨著釋教因果報應說的興盛,儒家也開始以感應、報應說來應對。如陽明后學的王畿說“佛氏謂之因果,吾儒謂之報應”41,高攀龍說“佛氏因果之說,即吾儒感應之理”42。明末儒者甚至以此為基礎,來引領或參與明末以后的勸善運動。43其次,從較高層次來說,理學家頗重視“寂-感”的問題。《二程外書》載尹焞與伊川的一段問答:“明道嘗謂人曰:‘全國事,只是感與應耳。’師長教師(尹焞)初聞之,以問伊川,曰:‘此事甚年夜,人當自識之。’師長教師曰:‘綏之斯來,動之斯和,是亦感與應乎?’曰:‘然。’”44二程用“感應”來囊括全國一切事,而六合之所以不斷地生生不息,恰是感應的感化,此即存在論層面的“《易》以感為體”。這種感應與生生的過程,在二程看來,并不是消包養網評價極的,而是積極的。這個感,恰是張載“一物兩體”的基礎。尹和靖提問的“綏之斯來,動之斯和”,恰是對孔子應世之圓融無礙的寫照。以此為感應,其實就是認為圣人與萬物有感應的關系,這也就是明道所說的“廓但是至公,物來而順應”44。后來楊時解釋“咸”卦九四時謂:“易所謂無思者,以謂無所事乎思云耳。故其于全國之故,感而通之罷了。”45“咸”卦恰是講解感應之卦,而楊時的解說,強調心體的“肅然不動”并非毫無內容,而是“無事”即不做作的狀態,這種不做作的“無”之背后,恰好是生生不息、靈動不滯的“有”。這樣,儒家的圣人與萬物的感應關系,與佛家的感應方得以有所區分。是以楊立華認為,“感的真實且廣泛的存在,則在最基礎上構成了對儒家生涯方法的確認”46。
這樣,我們看到了宋代以后儒家感應說與釋教的兩個分歧:一是在存有論的層面上,儒家感應說以天道陰陽為最基礎,肯認造化因感應而具有的生生不息;二是在圣人與萬物關系的層面上,儒家將世俗的倫理生涯作為一種天然而公道的感應方法,故圣人與萬物也是一種在仁道中相感應的方法。至此,“《易》以感為體”可以說獲得了其儒家義理上深入而豐富的體認。這個體認,未必采自佛學,但佛學無疑豐富了儒學對待此問題的視角。
注釋
1、陳少明:《什么是思惟史事務》,《江蘇社會科學》2007年第1期,第8—13頁。
2、慧皎:《高僧傳》,中華書局,1992,第315頁。
3、陳統:《慧遠年夜師年譜》,載《北京圖書館躲珍今年譜叢刊》第8冊,北京圖書館出書社,1999,第319頁。
4、嚴可均輯:《全晉文》,商務印書館,1999,第1388頁。
5、朱伯崑:《易學哲學史》,昆侖出書社,2009,第376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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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、陳壽:《三國志》,中華書局,1964,第796頁。
8、谷繼明:《周易正義讀》,上海國民出書社,2017,第68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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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、王頌:《千年人謂兩風流——論〈道賢論〉所記名僧名流事》,《云南年夜學學報(社會科學版)》2015年第3期,第58頁。
11、姜廣鎮:《世說新語與釋教》,南京師范年夜學博士論文,2016,第93頁。
12、田余慶:《東晉門閥政治》,北京年夜學出書社,2012,第293頁。
13、王懸河編:《三洞珠囊》,載《正統道躲》第25冊,文物出書社,1988,第289頁。
14、房玄齡等:《晉書》,中華書局,1974,第2199頁。
15、陳寅恪:《金明館叢稿初編》,生涯·讀書·新知三聯書店,2001,第31頁。
16、余嘉錫:《世說新語箋疏》,中華書局,1983,第711頁。
17、劉屹:《王凝之之逝世與晉宋天師道的淵源》,《中國史研討》2011年第2期,第7台灣包養網1頁。
18、孔穎達:《周易正義》,北京年夜學出書社,1999,第18頁。
19、蘇輿:《年齡繁露義證》,中華書局,1992,第358頁;第359頁。
20、陳侃理:《儒學、數術與政治:災異的政治文明史》,北京年夜學出書社,2015,第9頁。
21、班固:《漢書》,中華書局,1960,第3173頁。
22、王利器:《鹽鐵論校注》,中華書局,1992,第556頁。
23、孔穎達:《禮記正義》,北京年夜學出書社,1999,第983頁。
24、王明:《承平經合校》,中華書局,1960,第22頁。
25、湯一介:《晚期道教史》,昆侖出書社,2006,第55頁。
26、饒宗頤:《老子想爾注校證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,1991,第62頁。
27、郭璞:《躲經》,載《叢書集成新編》第25冊,臺灣新文豐出書社,女大生包養俱樂部2008,第221頁;第221頁。
28、小林正美:《六朝釋教思惟研討》,齊魯書社,2013,第21頁。
29、許理和:《釋教馴服中國》,江蘇國民出書社,2005,包養網評價第154頁。
30、張春波:《肇論校釋》,中華書局,2010,第68—70頁。
31、呂澄:《中國佛學源流略講》,中華書局,1979,第106頁。
32、王仲堯:《易學與釋教》,中國書店出書社,2001,第110頁。
33、張春波:《肇論校釋》,中華書局,2010,第102頁。
34、參見谷繼明:《周易正義讀》,第253頁;第245頁;第280頁。
35、張文江:《〈管錐編·列子張湛注〉解讀》,《學術月刊》1999年第12期,第45—54頁。
36、楊伯峻:《列子集釋》,中華書局,1979,第119頁;第119頁。
37、錢鐘書:《管錐編》,生涯·讀書·新知三聯書店,2001,第766頁。
38、谷繼明:《六朝易學的二重性及其與佛學的互動——以〈講周易疏論家義記〉為中間》,《哲學動態》2016年第7期,第58頁。
39、孔穎達:《周易正義》,第272頁。
40、谷繼明:《周易正義讀》,第67頁。
41、王畿:《王畿集》,鳳凰出書社,2005,第795頁。
42、高攀龍:《高子遺書》,載《文淵閣四庫全書》第1292冊,上海古籍出書社,1987,第561頁。
43、吳震:《明末清初勸善運動思惟研討》,上海國民出書社,2016,第96頁。
44、程顥、程頤: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,2004,第440頁;第460頁。
45、楊時:《龜山師長教師語錄》,載《四部叢刊續編》影宋本卷一,商務印書館,1934,第10頁。
46、楊立華:《氣本與神化:張載哲學述論》,北京年夜學出書社,2008,第104頁。
責任編輯:近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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